货物运输业营改增(营改增后运输发票开具要求)
发布时间:2025-01-13 阅读次数:10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应税服务范围包括哪些?

1、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和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软件服务,是指提供软件开发服务、软件咨询服务、软件维护服务、软件测试服务的业务行为。 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是指提供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产品设计、测试及相关技术支持服务的业务行为。

2、研发和技术服务,如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等。 信息技术服务,如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 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广告服务、会议展览服务等。 物流辅助服务,如仓储服务、运输代理服务等。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如设备租赁、车辆租赁等。

3、首先,交通运输业被划分为应税服务,其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1%。这一税率的设定旨在反映交通运输服务的普遍性与基础性,以及其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交通运输业包括但不限于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等运输服务,以及相关的运输辅助服务。其次,邮政业也被纳入应税服务的范围,同样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

4、航空企业提供的旅客利用里程积分兑换的航空运输服务,不征收增值税。航空企业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以公益活动为目的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航空企业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5、法律主观: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明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

简述营改增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1、营业税改后增值税主要涉及的范围是交通运输业以及部分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业为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现代服务业为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2、销售、进口货物:销售货物是指中国境内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进口货物是报关进口的应税货物。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委托加工;对损伤及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营改增的销售服务 销售交通运输服务:使用运输工具把人或者货物关达目的地。

3、营业税改增值税主要涉及的范围是交通运输业以及部分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